巴比特专栏 | 从技术底层到组织模式,美国瑞士两大数字资产交易所比较
现在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有公司申请成立数字资产交易所,譬如美国的波士顿证券型通证交易所BSTX(Boston Security Token Exchange)和瑞士的瑞士数字价值交易所(Swiss Digital Value Exchange)。这两个交易所都是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基础上,为通证化的资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从数字资产的产生到流通,交易,结算和托管。
这两个交易所的发起人显然都是坚信区块链技术对证券行业带来的改变,因此希望率先把握这个机会,在证券行业中建立起自己的领先优势。但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这两个交易所在一些交易所基本要素方面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它们采用的不同的策略是可以为后来的数字资产交易所所借鉴的。本文对这些交易所的基本要素,技术底层,交易产品,交易媒介和组织形式,进行比较分析。对于计划成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来说,应该在这些基本的方面做出正确选择,以减少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提高成功的概率。
第一、技术底层
新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肯定是建立在分布式记账技术的基础上的。在这个方面,SDX选择了Corda。Corda是一个开源的分布式记账技术底层框架。 它支持数字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并同时能够满足商业经营的需求和监管的要求。 BSTX开始的时间比较早。它因此选择了以太坊作为它的底层技术基础。 但是它在软件架构方面加了一层封装。数字资产交易所的具体业务系统直接通过这个封装层进行沟通,而不是直接同以太坊进行沟通。 这样如果未来这个交易所选择其它的技术底层的时候,它就可以很方便的把目前的以太坊底层替换掉。 我认为这样的一个架构设计是合理的,确实可以作为借鉴。
总的来说,数字资产交易所的技术底层应该是基于市场中的开源的区块链技术框架,这一方面是为了增强交易所的可信任性,另一方面也是在开发方面会节省很多的成本,能让这个交易所的业务系统具有很强的可扩展性。 这种可扩展性既包括在技术底层的功能实现方面,也包括在开发人员的市场的可获得性方面。
第二、交易产品
在交易产品方面,BSTX选择了交易权益类产品。 这样的一个产品策略就让这个新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同现有的股票交易所形成了正面竞争的局面。 而SDX选择了交易新型的产品。 这样它就同它的母公司SIX交易的产品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 我认为在交易产品策略方面,SDX的策略是正确的。 新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应该充分发挥分布式记账技术给证券市场带来的优势,交易现有的并没有流通好的资产。 这才能既扩大了可交易产品的范围, 为现有的资产提供了流动性,同时也避免了同现有的股票交易所的直接的面对面的竞争。
第三、交易媒介
BSTX应该是继续采用法币的交易清算结算机制,因为它依然利用了现有的美国证券市场中的清算公司NSCC和结算功托管公司DTCC。所以它应该依然是用美元进行交易,并且利用现有的清算结算流程。而SDX是计划采用数字瑞士法郎进行交易。在这个数字资产交易所当中,用户采用数字瑞士法郎交易数字资产。 这样的一个交易结算方式就能充分发挥区块技术的交易即结算的特征。 也就是交易和结算在一个进程当中完成,而不是像现在证券市场当中的需要第三方的中心化的清算和结算公司采用T+1或T+2的方式完成。SDX在这种交易结算模式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模式。这样的一个交易结算效率和成本就优于目前证券市场中的效率和成本。 因此,SDX在这方面的选择是正确的。
第四、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BSTX是由两家公司合作成立的。它的经营方式还是独家经营的模式。而SDX的母公司SIX是由122家金融机构共同持有的,所以SIX和SDX的本质上是一个为其会员提供交易服务的公司。交易所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赚取利润,而是为其会员组织提供交易服务。 这样的一个组织形式就优于独家经营的模式。事实上,交易所的独家经营的模式已经开始显示其在竞争方面的弱势。 现在,一个国家级的证券交易所MEMX现在美国正在申请成立。这家交易所是由许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的。 这些金融机构不满三大交易所集团收取的高昂费用,因此发起成立这家会员性质的交易所。 交易所的目的并不是以盈利为主,而是向会员机构的用户提供更加低成本的交易服务。 由此可见,即使在目前的证券市场当中,交易所组织形式的发展也正在开始采用会员性质的交易所。
另外,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在其之上进行经营的社会组织是一个会员性质的组织。 因为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会员性的组织,才能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支持的多节点合作的特点。 我认为Libra协会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的应用。它是由全球100家会员在平等的基础上组成的,基于区块链技术支持,开展基于数字货币的支付服务。
因此,在交易所的组织方面,SDX优于BSTX。
以上是对两个交易所在一些交易所的基本要素方面的比较。对于计划成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来说,应该基于现有的条件和资源,在以上的几个方面做出正确的选择, 以便在业务的推进过程中将阻力减少到最小。而最小阻力原则就是我认为的区块链应用的一个需要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 我在我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十讲中对此已经有专门的论述。 对于区块链应用来说,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的特点,其遇到的应用落地阻力要远大于互联网的应用推进阻力。因此对于区块链应用推进者来说,就一定要在各个方面做出正确的选择,特别是做出正确的取舍。对于数字资产交易这个高度监管领域,此方面的战略和策略抉择和取舍就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