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0〕21号】
2023-07-0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市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创新发展,实现区块链技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现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一)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围绕区块链产业上下游,鼓励具备大数据存储优势和软件技术研发优势的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泉州软件园等数字经济园区规划建设区块链数据中心、应用集聚区或案例中心;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建设区块链产业园。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经认定的区块链产业孵化器、集聚区或数字经济园区的重点区块链企业或机构企业用房,由受益财政给予3年的房租减免,对租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5万元,房租补贴期限3年,按年以先缴后补的方式实施。(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培育引进领军企业。推动在能源大宗交易、跨境贸易、供应链金融等有助于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生态丰富的领军企业或成熟平台。支持鼓励区块链领军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互联网产业发展方向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或平台,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金的1%~3%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推动成立产业联盟。推动成立区块链行业协会和产业发展联盟,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力量,培育壮大泉州本土区块链产业生态。对落户泉州市,依法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成立的区块链领域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研究院(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示范应用
(四)建立市级区块链应用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库。推动在数字金融、物流、能源、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应用项目。支持示范应用项目的对接落地,对使用项目库中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每年择优支持10~15家企业或机构,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按其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工信局、网信办)
(五)加快“区块链+新基建”应用示范。积极推动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安全自主、可靠可认证的标准时间体系,建设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打造区块链泉州时间源,为区块链产业发展应用提供高精度时间戳基础服务。引导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数据中心加快引进区块链存储和区块链运算项目,打造区块链应用孵化平台,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数字办、科技局,安溪县人民政府)
(六)开展“区块链+传统产业”应用示范。积极引导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陶瓷、食品等本地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开展区块链应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重点支持我市具备一定发展优势和基础的六个区块链应用领域的示范项目做大做强并实现对外推广,打造一批行业级应用。一是推进“石化链”应用。以能源石化产业作为切入点,以中化泉州原油进口业务获批开展区块链应用试点为契机,重点推动中化集团旗下中化能源科技牵头发起设立的区块链联盟平台落户我市,围绕石化产品积极开展区块链数字单证应用和区块链申报模式应用试点,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外汇结算、税务结算、通关全程业务等跨境贸易领域的实施落地。二是推进“陶瓷链”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陶瓷产业生产端和消费端数据真实可信,创新陶瓷产品溯源、艺术品收藏、交易、流通、展示、交流等应用模式,实现面向行业原材料集中采购、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具有颠覆传统交易模式的平台,加快区块链与陶瓷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融通发展。三是推进“纺织鞋服链”应用。支持纺织鞋服行业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生产过程透明化,并追踪自身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流转情况,更加全面地掌握原产地、生产商、渠道商、零售商、品牌商和消费者等各个参与主体的数据,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和品牌的信任度。四是推进“电商链”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不断完善和支撑电商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引入商务、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甚至司法机构的上链监管,实现对电商交易过程中商品交易信息的可信存取证,有效保存商品交易信息并防止事后篡改,使之与传统电商平台的中心式溯源认证形成有效补充,解决电商交易的诚信问题并更好地促进直播带货等新型电商业态的发展。五是推进“茶业链”应用。借助区块链技术建立从茶叶的种植、采摘、加工、包装、仓储、物流到交易的各种数据链,改造和优化茶产业供应链体系,使茶叶及其衍生品信息咨询便利快捷,产业价值自由流通,交易模式多元丰富,降低茶叶交易成本和茶文化传播成本。六是推进“金融链”应用。推进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鼓励金融龙头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发展供应链金融,链接第三方金融机构、征信服务机构及监管方,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真实场景及贸易信息,将多元数据整合为链上数字资产,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安溪县人民政府、德化县人民政府)
(七)开展“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政府上链”工程,以政用促民用、商用。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大数据发展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放一批与区块链应用场景相对应的政务数据,支持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区块链+政务服务”公共应用试点。重点围绕政务数据汇聚、电子证照、“互联网+监管”、民生等4个领域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促进政务共享和数据协同,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一是推进“证照链”应用。借助区块链技术多中心化、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和不可篡改等特征,通过政务服务各参与主体共同建设、共同维护、共同监管,推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医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上链,实现在线用证、线下用证、授权他人用证等多项功能。二是推进“数据链”应用。依托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区块链政务应用开放平台,面向全市各政务单位,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入、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授权等全链路服务,打造数据开放“插座”,实现办事服务、区块链应用“即插即用”。三是推进“信用链”应用。推进我市征信龙头企业与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依法依规实现政府有关数据与第三方征信机构数据互联互通互证,为广大企业建立跨地区、跨机构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四是推进“民生链”应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不动产、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社会救助、司法公正等领域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市直有关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积极开展区块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泉州智能制造研究院、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已在我市落地的创新服务平台作用,支持我市企业、高校和政府部门与其深化合作,开展区块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数字办)
三、构建完善良好生态体系
(九)强化活动带动。加强区块链项目、人才、技术和资本有效对接和转移转化,鼓励国内外区块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我市举办全国性的行业峰会、发展论坛、创业路演、文化沙龙和创新大赛等活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其规模和实际支出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字办)
(十)强化人才引进。将区块链人才(团队)纳入市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市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支持区块链人才(团队)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和“港湾计划”人才团队。对入选“港湾计划”人才团队的,给予100~300万元支持。对认定为泉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资金。被我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居保障、子女入学、进修培训、医疗保障、职称评聘等工作生活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科技局)
(十一)强化技能培训。将区块链人才纳入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鼓励企业对在职员工的再培训,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引导企业提高对区块链的认知和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区块链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个人取得区块链智能合约开发、区块链系统管理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培训补贴。探索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支持我市有“区块链学员培训”意愿和能力的培训机构,与国内外高等院校、专业机构联合采取订单式培训机制,设立区块链专题培训班。对以就业订单形式向我市院校推出培养需求,可根据有效学员数量给予奖励,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50名、100名、200名专科以上学员培养,最高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将区块链列入党政机关干部培训课程,提升我市机关干部准确把握区块链技术特点、行业走向、政策动态等能力,服务我市相关产业招商、项目建设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数字办)
(十二)强化政策扶持。在泉州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支持泉州市区块链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社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由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牵头与多方合作共同设立区块链产业发展子基金,充分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引领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对我市重大区块链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国资委)
四、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十三)强化区块链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分析和防控,探索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引导和推动区块链开发者、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市网信办、数字办)
(十四)依法管理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研究完善区块链环境下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相关法规与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大对区块链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公安局、数字办)
(十五)建立区块链应用风险防范体系。加速建立区块链标准、测评、知识产权等服务体系,加强标准制定及测试认证,支持企业参与区块链综合标准、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公共领域区块链应用安全测试与认证制度。加强区块链安全技术研究,加大安全审计、防御部署、漏洞检测等领域研发力度。探索对重大异常、安全事件的溯源追踪手段,打造区块链安全监管硬实力。(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所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与泉州市其他扶持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热门